記憶是每一個人心中最難忘的一段時光,不管它是好的,還是壞的,是不同凡響,還是平平無奇,都會印在你的內心深處,不可磨滅。有人說,如果沒有在學生時期做過一些荒唐的事情,那麼你的青春是不完整的。如此說來,我認為自己至少沒有讓青春留下遺憾,因為我做了一件驚天地泣鬼神的大事——逃學!
在大家眼中,遲到早退,甚至請假缺席這些概念幾乎跟我扯不上任何關係,逃學對我來說更是遙不可及。可是,我卻打破了這些「定律」。三天前,我在網絡上看到消息:亞洲巨星羅志祥將於這個星期五早上到達香港機場。那時,興奮和沮喪便同時湧上心頭。興奮的是偶像終於來了;沮喪的是我不能去接機,星期五還要上學呢!哎......
對於追星的人來說,見偶像的機會就像是頻臨絕種的保護動物的數目一樣珍貴。在長時間的內心掙扎下,我選擇做一個好學生。星期五早上,我同平日一樣搭地鐵上學,在列車駛往學校的過程中,我一直懊悔和糾結自己放棄了這次百年難得的機會。最終,魔鬼戰勝了天使,我在荔景下車,轉車往機場快線的方向去。就這樣,我逃學了!
有人說我瘋了,有人說我勇氣可嘉,連我都想不到自己會有這樣的勇氣逃學,雖然被記了大過,但我不後悔,一點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