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給予我的椅子上,被無數不屑的眼神盯著,雙方律師不停地爭辯,說出一個個法律專用名詞,為正義,為自己的客人發聲。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有一天坐在這裏,只在電視劇才會看到的地方——法庭。
本應是讓人熱血沸騰的場面,我卻異常地安靜,腦袋裏全是那天發生的事情。
事情是這樣的。
最近年輕人牽起了一個熱潮——玩一個打怪獸的電動遊戲,而學校也不例外。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小息時,都會一起討論策略,炫耀自己打了什麼厲害的怪獸;放學後都會不約而同拿出遊戲機一起打怪獸。
正當別人都在忘形地打怪獸時,家境貧困的我根本和這詞扯不上關係。
但如果我不和他們一樣,沒有共同話題,我便很自然地被人排斥。
很討厭孤單一人的生活。
因此,我萌生了一個會令我後悔一生的想法——盜竊。
然後,結果很明顯了。
很討厭自己,很討厭自己的行為,很討厭自己一時的衝動。
但一切已經太遲了。
「噹」木槌敲在桌子撞擊的聲音把我從自己的世界回到現實。說了一大段判詞之後
「被告被判有罪,入獄三個月。」
結果總是不盡人意。
所以,我入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