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過去,我每天也在監倉裏出出入入,為的只是報仇。律師告訴我我的勝算很大,因為其實我自己也忘了我的房間中裝有攝錄機,翻查紀錄後,發覺裏頭真的有把我所謂的「朋友」偷偷摸摸地把白粉藏到我的房間的證據,原來他們向我媽媽自稱是我的朋友,趁著我不在家的時候做的。
聽到這兒,我真的很無奈,我後悔自己當初吸了第一口白粉,同時我亦很憎恨自己為什麼這麼愚蠢認識了那些朋友。這場官司打定了,只是最後的判決頂多能夠減輕刑罰,因為我真的有吸了白粉,但是我決定了,我要把真相說出來。
到了當天上庭前,我身穿著的仍然是囚犯的衣服,我的手心全都是汗,我不是害怕會打輸這場官司,而是我害怕面對那些所謂的「朋友」。在庭上,我不斷偷偷地看我那些「朋友」的反應,他們一點的後悔都沒有,直至我的律師把那段影片拿出來的時候,他們嚇得目定口呆。
結果出來了,我被判社會服務令,法官認為我有懊悔之心,並且樂意改過,所以才這樣判處,而我的「朋友」......哈!他們都被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我知道我不可以幸災樂禍,但是我的心情的確舒暢了。
從監獄走出來,吸一吸那新鮮的空氣,再看看那翠綠的山巒,我重獲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