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居生活
現今社會劏房成為危機四伏之地,市民居住其間,時時刻刻置身高危環境之中,生命和財產安全受到極大威脅。
最令人關注的事件,當然是土瓜灣馬頭圍道的一次慘劇,但距離當日塌樓不遠處的一幢舊樓,因為火警,釀成4屍5命19人傷亡,成為了全港焦點。這場災難, 據警方透露, 火頭來自一家攝影店的雜物房,有關雜物房,是由舊樓地下樓梯底被圍封起來的僭建空間。由於地下起火,濃煙沿梯間向上湧,形成所謂煙囪效應,樓上單位部分住客,及時走上天台逃生,但是未及逃上天台的人,懷疑有單位的劏房切斷了通往後樓梯的通道,使他們未能從後樓梯脫險,被困在前樓梯,釀成4屍5命慘劇。
另外,發生火警的舊樓樓高8層,一梯兩伙,這16個單位,火警後當局登記了40伙災民,所以,這些單位極有可能是劏房!
在這一件事,相信大家都知到是誰的責任,第一,當然是屋宇署長期對劏房監督和取締不力!第二,業主間隔劏房,隨意改動單位設計,包括封閉走火通道、拆卸主力牆等,相信它們該責上全部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