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出生在一個20平方米的矮小的出租房裏面,父母經常因為金錢的事情吵架。父親經常在外面鬼混、賭錢,欠別人一屁股債,然後跟母親離了婚,母親也經常搬家逃債。我讀到六年級就沒有繼續讀書了,因為母親沒有錢供我讀書。然後我就出去打工了。我到了一家飯店工作,但它幹的都是一些不正當的生意。我在那家飯店當洗碗工,工資不高,但也可支撐一個家庭的生活費。
最終有一天,母親病了,癌症中期醫生說還有救的。那天晚上,我走上了不歸路, 從膽小怕事的小丫頭,走向了一個真正的毒梟,漸漸地,我出現在不同的場面。我對我兄弟說過:人生有三碗麵(面)最難吃,那是場面、人面和情面。既然我們走上了這條路,就回不了頭。母親經常問我:「你的錢是從哪裏來的?」我都會騙母親說:「我是某公司的總經理。」躲避警察都是家常便飯,每天都活在黑暗之中。
今天,我要親自出去談一單子,對方是美國人,點名要我親自見他。對方是一個不到18歲的小伙子,當時我挺驚訝,但是沒有表現出來。我就把他打發走了。過了沒有幾天,我在一間叫「微光酒吧」的鍋店內被警察端了。經過查找,幫裏面有臥底,最後老窩點也給警察端了。兄弟原來是警察,我死裏逃生,成為國際通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