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只有僅僅二十歲,但是我十分肯定今天一定是我一生中最倒楣的一天。為什麼我會這樣說?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今天我如常地上班,如常地到常去的麵包店內買早餐吃,當我走到在麵包店外的不遠處時,突然聽到有人大喊:「有小偷!!!大家快來幫忙!」
當那名小偷在我旁邊跑過時,我發覺我的衣口服內突然多了一些東西,當我把那些東西拿出來的時候發現是那個小偷在麵包店裏偷了出來的麵包。當我不知所措的時候,便有人把我抓著了。因為那個小偷在犯案的時候是戴著口罩及帽子的而我今天因為身體有點不適和頭髮有點凌亂所以而戴上了口罩和帽子,剛好我又拿著那些被偷掉了的麵包,所以被人誤會了是小偷。
直到警察來了,他們把我帶上警車,其後我被送到警察局內進行盤問。
在盤問的過程中我不停強調自己是被那個小偷陷害的,又不停憶述事發的經過,可是警察們都不相信我的說話,他們說:「人證物證俱在,即使你再怎樣狡辯也擺脫不了你的罪名,偷了東西就是偷了東西,哪怕只是一毫,再怎麼說你都是犯了法,一定要接受應有的懲罰。」
由於我並不是出生於較富裕的家庭,所以請不起律師,甚至連保釋的費用也付不起,所以我被扣留在羈留室。
雖然現在我有的證供對我也是十分不利,不過我相信警察們一定能夠尋找到事情的真相,還我一個清白。
過了兩三天後,竟然有人報稱十分肯定我就是那名小偷,所以我最後以偷竊的罪名成立,被迫要入獄。
雖然我十分無辜,但是所有的證據也是衝著我而來,儘管我不停地說自己是受害者、是被人插贓嫁禍,但是也沒有人相信我。
最後我竟然要在獄中度過三年的時間,我三年的青春就白白地浪費在監獄中,而我的前途也毀在那個小偷身上。
雖然我十分不甘心也十分無辜,但是我什麼也不能做,只好在獄中度過三年時間。
在我入獄兩三天後,警察們跟我說有新的證據,證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