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獄裡,日子十分難過。只是每天準時起床這看似家常便飯的事,便已經連累了我多次被兇狠的獄警喝叱和訓話。每當自己不能自覺在六時正起床,把被子井井有條的疊好,並穿好印有監犯編號的破衣爛褲,站立在木床的旁邊時,巡察的獄警便會二話不說,把熟睡中的我從蜷縮的狀態拉出來。頓時,摔倒在地的痛楚立即湧現,站在旁邊的監犯拋下恥辱的笑容,剛從睡夢中醒過來的我傷透了,猶如被搶去玩具的小孩一樣難堪。
在監獄裡,尊嚴完全被剝奪。只是叫名字這看似家常便飯的事,便足以證明。在監獄裡,我的名字不是漢字,而是冰冷的數字。印在衣服上的監犯編號,便會一直跟著我,直至我離開。獄警不時會豪不禮貌的大喊:「四七五!」我便要乖乖的向他報到。這個叫「名字」的方式與態度,猶如替別人改別名一樣羞辱。
在監獄裡,自由是遙遙可及的東西。只是去洗手間這看似家常便飯的事,便可以反映出來。每當我要去洗手間時,我必須先問附近的獄警,待他們同意後才可以去。能否去解放,便往往取決於他們當時的心情,或是最近有沒有惹是生非,而不是自己的緊急程度。整個決定權都是在別人身上,而不是自己,可見自由受到欺壓的情況是多麼的嚴重!
幸運地,有一點自由從獄警的拳頭和法眼中溜出來,逃到監犯的房間裡。正確點來說,應該是只有深夜時分的監倉才有屬於監犯的自由。而我也沒有忘記我喜愛電影的興趣(看首部篇),利用每晚一小撮的時間來寫電影的稿子。而電影的題材,也當然離不開我身處的地方。 市面上關於監獄的電影雖然舉不勝舉,卻幾乎所有的都是虛幻無實。於是,我打算以真實的角度,描述我親身的經歷。這想法讓我找回活在世間的價值,也重建對自己的信心。
我慢慢的走出活在監獄中的陰影,並逐點逐點的把稿子完成。半年後,我把完成了的稿子交給曾聘用我的陳導演(看首部篇)。誰知只隔了數天,他便決定把它拍成電影。我對這突如其來的消息感到無比的興奮,並弄得好幾晚興奮得不能入睡。
這件事使我的知名度上升,同時也讓我一年前的法庭判決越來越受關注。有很多人認為我是無辜的,於是四處把證據找出來。那一刻,我真的感動到哭出來。我想不到這個社會還有人會花上自己寶貴的時間,去幫一個完全陌生的人。結果,公義當然是站在我那邊,而把仁心打死的也當然不是我(看首部篇)。我終於獲得久違的自由了!
坐了一整年冤獄,人們必定會感到可惜,可是我會說這絕對是值得的。因為,沒有這一年,就沒有那份讓我成名的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