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時的貪念,而令我進入了這個不一樣的地方,令到我有一段不一樣的回憶,同時,亦令到我學習了不少事。
我本來時一個充滿前途的會計師,年薪有很多,可以給家人一個好好的生活環境。正當我所有事情都發生得好順利,公司就出現了問題,公司的帳目十分混亂,我想搞得清楚,但老闆卻給我一筆錢,叫我不要理會。我看到那筆錢的金額不少,所以就接受了。最後有廉正公署的人員上來調查事件,亦都帶我回去調查,他們發現公司上的帳目都有我的簽名,即是所有事情我都是知情的,亦是負責人,所以我入獄了。
入獄後,我在裏面認識了不少人,有黑道的,有白道的,有高學歷的,有低學歷的。我們在這裏都是平等,每一個人都不會因為金錢的多少而決定,是否交朋友,而是取決於每個人的興趣,在獄中,我不會因害怕得罪有錢人而令我失去工作,亦不會因要做生意而硬找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