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那一則尋人啟事的主角,我離家出走了。
沒錯,我選擇了音樂,但是家人的胸襟容不下我的音樂。我選擇離家出走,不是因為要跟家人鬥氣,而是想要「追夢」。我會學樂器是因為我喜歡音樂,不是為了考進哪一所名校;我會讀書是因為我想要學會中英文,為自己的歌填上動人的詞,而不是要考得一張亮眼的成績單。懂我的人一定會懂我,只是我父母不屬於他們一類。
我有沒有考文憑試?有,成績不錯。我有沒有讀大學?有,商科畢業。但我還是選擇了音樂、選擇了夢想、選擇了自己。我很希望我父母會明白、給予支持,儘管他們不會,我也是不能讓他們對我失望,我不想要看到他們失落,所以我想了好久,決定了要離家出走。
不過,要說我真的是離家出走了,還真慚愧。我只是找個地方躲起來而已,他們是有心找我的,一定會找到。
沒有回家的這一陣子,我就在朋友經營的樂室裏「寄居」。這是我的神秘花園,由我初嚐街頭表演的滋味、剛踏上音樂之路就一直經常在這裏「流連」。我在這裡認識到好多對音樂有著不可量度的驚人熱誠的「戰友」,他們比我經驗要豐富,技術要熟練。沒有一天不是在各式各樣的音樂中度過。
偶爾有幾次,難免會覺得很自責-我是一個不孝的兒子。我太清楚我的父母,父親一定會假裝不在乎,而每一次想起我,都一定會抬起頭看出窗外,想著我在哪個地方,生活著;母親發現我不見了,一定會哭個不停,哭到紅透雙眼也停不住眼淚。而我,每次想到他們的臉孔,曾經嚴肅的臉孔原來在很久很久以前,還是會漏出一絲笑容的光輝,便很想要嚎哭大鬧發洩一場。發洩完了,便又是拿起結他,彈奏一曲自我療癒。
今夜煙花燦爛,我突然記起了出走那天,夜空上也是綻放著美麗動人的煙花。我彈著最喜歡、卻很久沒彈的歌-最後晚餐,一邊彈著,一邊唱著。彈到間奏的時候,我發覺自己已經彈不下去了。我沒有忘記歌詞,沒有忘記樂譜,反而每一個音符都記得很清楚、很仔細,卻是手偏偏動不了。我沒有忘記,而且記得很清楚。那些歌詞、那些音符、那個情感,就在腦海裡早已譜成了最動人的樂章,卻彈不出來。
音符為記憶的碎片塗上膠水,歌詞使壓抑的情感翻騰爆發。一滴、兩滴,滴在鞋子上。鞋子濕了,眼眶也濕了。
我抬起頭,發現自己就坐在幾年前的那個木箱鼓上, 周圍是幾年前的尖沙嘴海傍的光景,身邊是那些年一起表演的那群「不良青年」,眼前便是久別的、面目猙獰的、張牙舞爪的父母。他們在說我虛耗光陰。
我看那邊彈結他的小伙子,想要替我出頭。我想他搖頭示意「不」,他也就沒有說出口。這是我的事,絕不能把無辜的人也牽進來。這一戰,看來我是贏不了的啦。我也只好默默的收拾自己的東西,然後跟隨他們回家,做回一個普通的中六生。我不甘心,曾經有幾次想要偷偷走出去,卻每一次都被逮著了,我也只好放棄逃走。
曾經嘛,有一刻想過真的要放棄音樂,做回一個乖乖仔用功讀書找份好工,這樣過一生就算了。可是,人嘛,總有不甘心的時候,剛好今夜他們與友人有約,很晚才會歸來,我便決定是今晚了。我背著一支結他、一個背包,頭也沒回便走了。離開這個家,走了。
今夜煙花也是燦爛,我背著我的寶貝,在熱鬧、光亮的夜空底下走過,一個人走過。一個、兩個,火藥一個一個的努力朝著無垠的天空前進,一個一個的綻放成美麗的煙花,你我彼此在比賽著誰比較高、比較美、比較厲害、比較令人難忘。他們有他們的努力,我有我的。
呯的一聲,並不是煙花,是樂室的門被猛力關上的響聲。這一下,比那些煙花更要震耳欲聾、更要撼動人心。門前的是一個很熟悉的小伙子,很像那些年跟我一起熱血過、搖滾過的「不良青年」。
「不好意思,大力了點。我朋友是應該有預約租場的呢!」他連忙道歉。 他看到我,更是從亮眼透露出意外的神色。 是他,他是那個小伙子。
我整頓一下心情,站起來說:「你這個不懂事的小子,要跟我這個不良青年吃一頓最後晚餐嗎?」
我記得了。他記得了。我笑了。他跟著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