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是時候回家了,不然你的父母會擔心的。好好跟他們談談吧!」好友小靜輕輕拍醒我。我睜開惺忪的眼睛,刺耀的晨光從窗外鑽進來。我摸摸臉頰,仍是熱熱的,但眼眶內的淚水早已乾透。「謝謝你。」我摟緊小靜,恐怕從此會失去這位好朋友。因為,爸媽要送我到外國讀書。
踏在回家路上,經過擺花街的餅店。這兒的蛋撻最馳名,不但是爸爸的最愛,連彭定康也愛吃。「給我一打蛋撻。」希望憑著這十二隻蛋撻的誠意,爸爸會原諒我昨晚的無禮。至於媽媽呢,她這麼仁慈,相信早已擔心得像熱鍋上的螞蟻,哪還有空生氣?
「我不要到外國去!我討厭死你們了!我寧願不是你們的女兒!」還記得昨晚自己竟說了過份的話,還作出了生平第一次離家出走。懷著忐忑的心情,我按響了家的門鈴。
開門的正是媽媽。她頭髮沒梳好,掛著兩個大大的黑眼圈,一定是昨夜睡不好吧!「媽,我……」正要踏進屋內時,媽媽卻伸出雙手擋著我,一面慌張的樣子。「請問……你是進?」她睜大瞳孔,疑惑的眼神帶著敵意。
為什麼媽媽會問這條奇怪的問題?我當然是她的女兒啦!「媽,你不要玩了好不好?快點讓我進去吧!外面熱得緊呢!」媽媽卻呆在當場,做聲不得。哈哈,她的三腳貓演技哪會嚇倒我?我側過身子,像一尾魚般溜進屋子裡,然後二話不說,撲到沙發裡去。噢!家裡始終是最舒服的。
「老公,救命呀!」媽媽忽然大喊。爸爸從房間裡衝出來,連眼鏡也來不及戴上。他瞇起眼,湊近我的臉孔。我連忙正襟危坐,低下頭,準備向爸爸道歉。「爸,對不起。」他細細打量著我,回頭對瑟縮在一角的媽媽說:「這是哪來的丫頭?」媽媽說:「看來她身上沒有任何武器,該不會是壞人吧!」爸爸昂起頭,朝著哥哥的房間大聲問道:「明,這位小姐是不是你的朋友?」奇怪,他們兩個為何裝作不認識我?難道是失憶了?不!他們一定是惱我離家出走,所以才會演戲騙我,他們不認我做女兒了。
「嗚嗚……」想著想著,我竟抽噎起來。「小姐,你不要哭了。」媽媽遞給我一張紙巾,溫柔地撫摸我的頭髮。每當我哭泣時,她總會輕撫我的髮絲,但為什麼她要喚我做「小姐」?
這時哥哥也出來了。他仍是那副愛理不理的嘴臉,說:「哪來的無賴?要不要報警?」「明,不要無禮。」媽喝道。「噢,對不起」哥哥竟彎一彎身,恭敬的向我道歉,就像對陌生人保持禮貌一樣。換作是平日,他一定會說:「我才不會跟這個豬頭客氣!」看來,連哥哥也忘記了我這個妹妹了。
為了試探他們,我問:「請問令千金到哪兒去了?」怎料爸爸卻說:「我們只有豎子一個,可沒有女兒呢!」為了證明我的存在,我跑到自己的房門前,一把打開房門,只見內裡的書桌和單人床完好無缺,但屬於我的東西:布娃娃、課本、愛情小說、電腦、掛在牆上的校服裙等,卻全都不見了,連床上本來是吉蒂貓的床單和被褥也被換成素色的了。「這是空置的客房。」媽媽以介紹的口吻說。
完蛋了,看來家人是真的失憶了。我把剛才買的蛋撻捧到家人面前。「謝了,你怎知道我最愛吃蛋撻?」爸爸邊吃邊說。當然了,你是我的老爸啊!原來,被家人遺忘的滋味並不好受。不管你們真失憶也好,假失憶也好,我永遠要做你們的女兒!
我跪在地上,低下頭說道:「世伯、伯母,我的家人失憶了,請你們收留我吧!」說著說著,淚珠兒又不爭氣的滑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