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三十年前的我:
您好,感謝你的來信!
現在, 如你所願, 我只是一個對人好,對事認真積極和熱心助人的平凡人。在現時,我的職業是一個除暴安良的警察。 在昨日,我征破了一單案件,和你分享一下:在2044年3月17日的傍晚時段,一個先生報警說自己的兒子被人拐騙了! 我們警方立刻展開全面狙擊,我們先看看閉路電視,看到了一個穿著白色裙子的中年女士在812便利店門前把12歲的陳小朋友拐走。那時他哭得十分吵鬧!接著我們又看到在一間麥勞勞餐廳有她的蹤影,我們馬上趕忙到了那裡。有職員說她點了三分餐,一分堂食,兩分外賣。在翌日,我在街上正面碰到了那個女嫌疑人,我馬上跟蹤了她。最後我在她的家中看到了陳小朋友,我當場把她制服。她一五一十告訴了我。
由小到大,我們都十分大意,但是這次我能夠減少粗心。因此我會再改善。
我的宗旨是:放下自我、決心改過、重新學習、堅持到底。這十六字看似簡單,但做上來極度困難。我希望我能做到!
三十年後的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