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美曰其名為繁榮的國度。
夜晚只見一片昡目的霓虹燈,家家頂樓是永不停歇的歌與舞,圍繞著肉與酒的是極度歡樂的人民。孤身一人的我流落街頭,捲曲身子挨著棕色冰冷的混凝土,飢寒交迫。那一個叫冷,我目光瞄準一戶人家的窗,卻發現令我惑而不解的事。
獨生小孩夾走了媽媽碗中的雞髀,但媽媽渾然不覺。側旁滿面鬍子,他的爸爸旁觀了事情的發生,卻沒有出聲,低頭又繼續扒飯…雖然我餓得幾乎沒有力氣,但我未至於出現幻覺吧。
愈看愈發現,這家人對貪心已見怪不怪。
我總算明白了這是建立在繁榮之下,貪心的國度。每個人民都為自己以利益造出發點,索取最大的「回報」。
既然如此,何不我「入鄉隨俗」…?
待明天黎明尚未破曉,我偷偷摸摸潛入一家商店。這是一間雜貨店,對我來說,卻是填飽肚子的好地方。我敲碎玻璃,見安全後大搖大擺進入商店。可惜我沒有環保袋, 只能雙手捧著麵包和金錢離開, 有種說不出的狼狽,但是日常生活卻解決了。我心中升起一種扭曲異常的滿足感。
有了金錢,很多事都可以自自然然解決,例如一個落腳之地。我用低價入住了一間賓館,先是拿光賓館內的試用品,後多次要求職員的免費服務。我心中浮起一絲異樣,這種事我以為碰都不會碰,為什麼變得可以面不改色地貪呢?
我搖搖頭,沒有想下去,「因為生存而已,我本質並不貪婪。」我說。
走在街上, 經過剛才行竊的雜貨店。老闆娘淚如雨下,而警察聳聳肩,對這燙手山芋沒太大興趣。一會老闆娘止住哭泣,在旁人看不到的位置,遞上了幾張白花花的紙幣。「不要擔心!警察的職責就是為民請命。」警察的笑容看起來就像天上的太陽,完全有人民保母的影子。
我笑了笑,走進人煙鼎盛的街上。兩邊是市集, 一些賣珠寶玉器的市集,看來可以撈到不少錢。 幾個珠寶拿到手上,沉淀淀的,應該值好幾個錢。我心裏美滋滋,正打算回賓館, 卻被幾個警察擋住去路。
「你跟我回警察局走一趟吧」那個警察說。我當然作賊心虛,幾滴冷汗由額頭滑下來,幾秒後打算轉身逃跑, 卻被人高馬大自警察捉住。我認命了。
離開的時候,目光略過市集,看見警察手中的銀紙,和店主陰險的笑容。我有苦卻吐不出。
警察局裏,我承認了我犯的罪,如今狡辯也過於蒼白。更何況我難免費享受獄中的三餐… 想到這裏,我抬起頭,那個捉我來的警察卻被召喚出去。
後來在監獄,我看見那個警察的身影,他卻是面色蒼白,沒有一身警服。我沉默了,不知認笑過是哭帶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