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三十年前的我:
三十年後的我已經忘記三十年前我的樣子了。在我的腦海中,我只能依稀地記得妳那模糊的背影及那朦朧的面容。我多麼懷念以前那段兩小無猜的歲月,來藉此忘記現實的冷酷無情。
我早早已放棄了當歌星的夢想,全因我對舞藝還未到熟悉的地步。除此之外,我真的無法把我全部的人生賭上,來實現我的歌星夢。我很愛爸媽,我無法忍受抽不空時間去會會他們,跟他們談談心事,與他們分享我的喜樂。他們含辛茹苦地養大我,我也必須照顧他們,來報答其養育之恩。
我現擔任律師一職,當初有一股衝動想為弱小社群平反不公義的事,希望人人擁有平等的權利。可現在我徹徹底底地錯了。
本期望我可以跟其他的律師與眾不同,可以富有正義感,不會被黑暗的司法界影響到,可是在這物慾橫流,金錢掛帥的世界,我很難不想獲得富貴的生活。我違反了我的原則,也因此與我的伴侶發生爭執,完全忘記需要在雙方的角度考慮一下,導致我倆的婚姻隨時步入破裂的情況。
三十年前的我,為什麼我所處的世界可以變得如此的面目全非?
如果是妳,妳會怎樣做呢?
三十年後的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