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上的一則尋人啟事

一個明媚的星期天清晨,躺在床上的我緩緩睜開雙眼,半睡半醒的狀態令我看甚麼都不太真實。抬頭勉強看到時鐘顯示七點半,比平時晚了一個小時。

「叮噹!」門鈴響了,我知道是報社的人來送報紙,只得晃晃悠悠地下樓開門。

送走報社的人後,我拿着那份報紙走到沙發前坐下。

翻到第二頁,便看到「尋人啟示」這個大大的標題。

我從小在孤兒院長大,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我怨過也恨過,怨自己的苦命,恨他們的無情。我並非沒有去尋他們,只是從小多大執著了這麼多年卻毫無結果,早已放下了心中那份希冀。今時今日我早已放棄,但因為感同身受,看到尋人的報導難免會多加留意。

報導裏尋的是一個三歲的女嬰,於二十多年前失散。看到這裏我不禁失笑,二十多年了依舊沒有放棄的父母,是真的很愛他們的女兒吧!說不羨慕是假的,若自己的父母也沒有放棄自己,那該多好……

理清腦海的思緒,我繼續閱讀那則報導,也就是他們的故事……

「二十三年前,我們有了這個女兒。而她的到來,完全是一個意外,她就這麼突然地加入了我們的家庭。一開始我們心中充滿了喜悅,為了這個生命而萌生的喜悅。可沒過多久,這份喜悅便化成了恐懼。」

「那時候的我們新婚沒多久,還沒有完善的家庭計劃,連維持生活的能力也不足夠,根本無法供養這個女兒。儘管如此,我們依然盡我們最大的能力為她提供最好的東西。」

「 我們的生活雖然艱苦,卻幸福美滿,一直到了她三歲的時候……」

「那一年,丈夫因工作需要,需全家移民到澳門,衣食住行由公司包辦。可是有一個條件,不可以帶小孩前往。如果達不到要求便會被解僱。」

「這一份工作是我們全家的唯一收入來源,我們沒有辦法,只能把三歲大的女兒交托給親戚,夫婦二人雙雙移民到了澳門。」

「在澳門待了九年,我們沒有一刻不是在想我們的女兒,奈何香港完全沒有傳來任何有關她或那個親戚的消息。」

「九年後我們回了香港,才得知那個親戚早因車禍離世。而我們的女兒,卻不知所蹤。我們瘋了般尋了十多年卻毫無消息,到最後幾乎已經放棄。我們後悔,自責,後悔當年留她獨自在香港,自責沒有做好父母的本份。是我們有愧於我們的女兒。」

「如果你們知道,或是見過我們的女兒,請聯絡我們,而且告訴她,我們很愛她,我們沒有放棄她。」

報章右下角是女嬰三歲的照片和預計長大後的模樣的照片。

讀完整個報導,潸然淚下,我也希望我的父母會在二十多年後依舊沒有放棄尋我,也千次萬次希望他們是有苦衷才會把我留左孤兒院……我羨慕那些沒有被放棄的孩子,更羨慕那些有家的孩子……

我眨了一下眼睛,抬手擦乾淚水,平伏了自己波瀾的情緒。

然而,淚水卻在看到那兩張照片時再次決堤而出。

因為,照片中的,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