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以前也幫過我不少,我怎麼可以忘恩負義呢,所以我決定要報警。等警察來的時候,我一直在觀察他,他粗眉細眼,跟那些大賊的樣子差不多。好了,警察在十分鐘後到,我也要跟警察到警察局錄口供。那個大賊到了警察局後,不斷說自己沒有偷東西,只在找胃藥,找胃藥找到人家去,太誇張吧,要胃藥可以到藥房買,為什麼要偷呢?這時,有一個美麗的女人來到警察局,那個大賊竟然叫她做「老婆」,那麼美麗的女人的丈夫就是這個大賊!警察問那個美麗的女人的名字後,原來她就是十幾年前的鄰居姐姐,真是女大十八變。夫妻住在同一間屋子,也是很正常吧!回到來香港什麼事都沒有做,就誤會了人,累人家上警察局,還說人家粗眉細眼,跟那些大賊的樣子差不多,其實現在看真一點,也不是了,只是一心覺得人家是小偷便認定他是賊子的樣貌,真失敗!我只好跟人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