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操場上,溫暖的太陽,吹著微風,樹葉隨著微風地擺動。合上眼睛,那種感覺多麼舒適自在。天上的雲層與光影,就如夢幻的景象,美極了。中學生涯應是這樣吧?
在操場上,熾烈的太陽,熱風不斷吹襲的我的身體,這裡沒有樹木遮蔭。合上眼睛,只感覺到汗水不斷流下。這不是學校,而是監獄。
我被檢控時剛好過了十八歲,可以判入監獄。雖然如此,但過往的案例也很少判處入獄。可能是我的不幸吧。
一年前,我中三......對! 十七歲中三,並不是我成績欠佳,而是我的操行是最低級別。我對人不禮貌,只要是不合我意就必定反對,有時候更以暴力反對。他們比我小幾年,只好任我魚肉。見家長、記缺點等等......都對我毫無約束力。家長—我家長不理會,他們抱著繼後香燈的心態,所以他們都沒有所謂。缺點—我清楚學校不願公開地處理,以免影響聲譽,加上我在某學科的學界比賽連連獲取佳績,此導致校方不會取消我的學位。
那年,我特別看顧班上一位女同學。原因是我的原則是不欺侮女性,但最主要的是她的言語、行為、動作......與我死去的妹妹十分相似。某小息上,她被老師屈服承認偷走另一位同學的錢包。但是,我看到整個過程並非如此。她的確是無辜。
在一剎那間,所有對她不利的謠言和辱罵一下子傳入我的心中,我感覺到的我的拳頭很硬,雙腳也似乎不受控制地打算衝向該名老師。一聲之間,該老師的鼻孔流下鮮紅色的血,然後倒地。班上的聲音在一刻間像一個擴音器被截斷電源。
當然,我被帶到訓導處。最後滿面鮮血的老師被送去醫院,還昏迷了。由於事態嚴重,校方決定交由警方處理,而我「順利成章」地送上法庭。年少氣盛的我完全不感悔意,最後被判入獄兩年半。
我之後的中學生涯就在監獄渡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