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十七歲那年, 我做了一件很錯的事。那事之後, 我真的十分後悔!
到了那天, 我的心情十分興奮, 時間到了, 他駕駛了貨車來接我到會場。車上還有三位陌生人, 突然, 其中一位叔叔問我有沒有興趣到回想起我在中學生涯時, 我的成績也算是不錯, 只是於政治、經濟上好奇心較重。那年夏天, 放學時, 有一位身穿端莊禮服, 閃閃的黑皮鞋, 外表看上十分隆重的一位中年男士。我對他的樣子十分熟識, 他站在校門對出的大樹旁邊。他氣定神閒地向我招手, 幾句閒話後, 他便邀請我下星期日陪伴他一起出席宴會。那刻的我, 一聽到「宴會」兩字便立即答應了。
珠寶店走走? 我猶豫了一會兒, 他說:「我的意思是想你伴我去挑選手飾給我女兒。」我想了一想:「做她的女兒真幸福、真令人羨慕!」我便答應了他。
走進珠寶店, 店員拿了幾款耳環給我們看, 我被那些閃爍的鑽石迷住了。正當各人分別挑選時, 那位叔叔在我的耳邊輕輕說:「一會兒, 你將那盤首飾放進你的手袋內, 然後離開, 在對面街的便利店內等我。」我目瞪口呆的看著他, 立即說:「怎麼? 這是不可以的。」叔叔說:「你也很喜歡那閃爍爍的耳環, 我可送給你。放心, 你還未成年, 是不會入獄的。」我抵受不住那物質誘惑, 依照叔叔的吩咐......。
我戰戰兢兢, 急步走出店時, 剛巧撞到正在巡邏的警察, 我的手袋跌在地下, 那些首飾也露出了。那刻我十分慌張, 正當我想逃跑時, 店員在店內大叫:「快幫忙捉那位女孩呀! 她偷了我店的珠寶。」警察聽到後, 立即上前把我捉拿。在我手上了手銬, 跟隨他們返警察局。
當我知道自己被判入獄那刻, 我的心情感到很絕望, 辜負了家人對我的期望, 我的人生就此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