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星期三 晴
日記!日記!日記!我今天很開心呀!!!為甚麼?
因為…
今天,我的二十二歲生日,也是「十年之約」的日子。
甚麼是「十年之約」?
這就是小學六年級時候的事情嘛…
那時,我班(如無記錯的話應該是六甲班啊!)在校園裏的一個花糟種植了一棵樹(我已忘記了呢!),而在那時由班主任做證人,我班在十年後的七月十一日,也即是今天,回到小學看看這棵樹和探訪老師,這就是所謂的「十年之約」了。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啊!!因為我這個人很善忘!!昨天,我的小學六年甲班的班會主席在互聯網裏的最新訊息提醒我,才記得!呵呵…不然,我今天會和我的「死黨」到金鐘血拼一天啊!而錯過了與小學六年級的同學見面…我會很後悔的。
呵呵…我的小學六年級的同學還記得今天是我的生日,真的超級感動!他們還替我準備生日禮物!!
是時候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