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自己、面對公眾

  • 作者筆名:馬梓騫
  • 發表日期:2018-08-31
  • 寫作年級:S3
  • 字數:743
  • 文章類別:其他

經過再三確認之後,我能夠肯定影片中的主角是我。我頓時感到十分驚訝,我在何時何地做了如此毫無良心的事情。我仔細一想,在上個星期一的時候我竟然能在人山人海的巴士上能找到座位好好休息。還睡了好好的一覺。雖然如此但在我離開巴士的時候所有乘客都用怪異的目光看我。我當時還不知道為何所有乘客都用這麼奇怪的目光看著我。現在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他們為何用這麼怪異的目光看著我的原因。但是就算我知道了原因也不能改變其他人對我的看法。就算我在影片上怎樣澄清也好所有評論也是一面倒地支持聲討我。更有人說要作進一步的行動,說要起底找出我。

其實在一架巴士上有很多位置我坐的既不是關愛座也不是除了這個位置沒有其他位置。為何全世界都認為只是我的錯呢,難道只有我需要負責,負責讓座給所有需要的人士呢!更何況我根本對那位老伯伯的需要毫不知情,他們憑什麼定奪我是不肯讓座而裝睡呢?再加上如果老伯伯需要這個位置為何不喚醒我,然後再叫我讓座呢?為何需要在整件事都完結了之後才對我破口大罵,這樣的網絡公審根本對事情完全沒有幫助。既然完全沒有幫助為何還需要這樣做呢。是為了滿足他人幸災樂禍的需要還是要將他們置於一個道德高地。然後進行不需要負責任的謾罵嗎?

網絡公審是指自網絡資訊工具,如智能手機流通後,不少市民當看見社會不公事情時,都會拍照放上各大社交網站任由網民評論是與非。不少網民認為,拍照人亦應有責任去阻止或勸說而不是只顧拍照;亦有網民認為能夠讓各大市民因害怕被公審而注重自己言行,起到了監測社會作用。

然而,網絡公審卻不一定能夠公正處理事情,由於不少網民濫用公審,期望能夠籍著公審他人站於道德高地上,因而經常產生不少誤會。

我們不應該盡信網絡上的資訊,必須要在接收資訊後再三思考資訊的真確性不要在不知事件的真確性前就對事件作單方面的判斷。這不但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也會影響一些其他人對事件的看法。所以我真的做錯了事,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