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超過一個月後,報紙公司終於通知我,說我的尋人啟事會左九月十一日開始登報,為期一個月。
在九月十一日,我一起床就衝去買報紙。打開報紙,終於看到我登的尋人啟事:李嘉茹,年約四五十歲,有一位女兒名叫陳小明。如認識此人,請盡快致電911XXXXX。
看到這一篇尋人啟事後,我頓時對與媽媽重逢一事充滿信心,期望我的電話會響起,然而傳來媽媽的消息。
一天接一天,我的電話仍然保持沉默,未有任何的回覆。我也慢慢失去信心,並開始懷疑那篇尋人啟示會否被看到。
一個月後,依然全無音訊,所以我放棄了。我想「她可能沒有看到那尋人啟示,又可能已經移民外國。」我想了各種不同的籍口以安慰自己,務求可以令自己放棄那尋親的念頭。
兩個月後,我已經完全忘充記了尋人的一事。
直至......
有一天,我的電話響起了,電話的另一端傳出:「喂,你是不是陳小明小姐?我是你的媽媽......」我二話不說地就掛了線,當時我肯定那是電話騙案。不久,電話又響起了,那人仍然說同一番的話。原本她真是我的媽媽,我們談了很久,最後我們更加約定在星期一會面。
星期一,我們終於重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