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三十年後的我:
就在今日,還有一天就踏入十三歲的我,決定給未來的我寫一封信。
三十年後,我大概是一位授以高薪厚職的成功女士吧。
希望三十年後的我能謹記以下幾點:
一、做事要以真誠待人,千萬不能弄虛作假。
二、做事要認真,不能違背自己的良心和原則。
三、做人要有遠見,不能被眼前的假象蒙蔽。
四、時刻保持冷靜,明智判斷是與非。
五、要記著自己的夢想,不能中途放棄,半途而廢。
六、這是最後一條,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做人要腳踏實地,不能急功近利。
這些,是將十三歲的我,留給以到中年、已經四十三歲的我的。
最後,祝愿三十年後的我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蒸蒸日上的事業,健健康康的身體和兒時珍貴的童真。並希望三十年後的我,能記得三十年前我是一怎樣的心態,給未來的我寫一封這樣的信。
三十年前的我敬上
二零一三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