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手機拿了出來後,進入警方的網頁,發現陳老師竟然是犯了偽造文書的罪名,加上因為有個神秘人曾經去了他家然後把一枝真槍放到他家,結果被到訪他家的人發現有真槍便報警通緝他,結果警方便以「私藏槍械」的罪名通緝。
為了幫助老師證明他是清白的,我決定要找到老師,並且找到人證,以證明在神秘人進入老師家裡前,家裡並沒有任何槍械之類的物品。我到了老師家裡後,有一個僕人開門迎接我,便向我道出了整個事件的過程,在僕人的證供中,我找到了對老師有利的句子,這代表有證人能證明老師是清白的,只差找到老師並帶他到警局了。
於是我和同學便展開了「搜索老師大行動」,一一找遍了全部老師有機會前往的地方,但是都找不到,正當我們心灰意冷之際,被我們剛好碰見了,一同說:「我們終於找到你了!快跟我們走!」老師跟我們拉拉扯扯,終於被我們拖到了警署,他說:「我不要到警署去!」
我們到了警署後,跟僕人一起解釋了整件事情的真相,警方這才撤銷通緝令。老師終於回復自由身了!
「緝捕老師」行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