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主人家裡的客廳,櫃面上擺放著精美的裝飾。最重要的是,我為電視機提供了一個平臺,讓大家可以舒服地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猜到我是甚麼嗎?沒錯,我就是一個電視櫃。
還記得我在傢俱店與主人第一次相遇的時候,當時我只是一件被擺放著角落的其中一件陳列品,很多人都覺得我毫不起眼,但是我的主人卻認為我有實用價值,而且價錢便宜。於是把我買下。而我終於找到了新家。
一送到了家,主人便把我擦得一幹二淨,就陸陸續續地放上一件件裝飾品。直到現在,他還每星期都會擦去櫃面上的塵埃,令櫃面可以反射到燈光。
主人的朋友甚多,所以他常常都會帶朋友上來作客,每個上來的朋友都會被我吸引住,每個人都七嘴八舌地談我的設計有多好、多實用,素質也不錯,多希望自己家中有這款電視櫃。主人亦認為我讓朋友們帶了許多不同的話題而感到驕傲。因此,我常常為了這些話而沾沾自喜。
有時候我在想,我會不會有一天被主人遺棄。所以我希望可以一直保持這麼嶄新,不會變壞。那我就可以留在主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