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睛
明天就重獲自由了,我很高興可以有自由。
我本來是一名優質的長跑運動員,但是我喝醉了,以致不能控制車輛,還把別人駕駛中的車輛碰撞到七彩。結果我不僅失去了優質運動員的資格外,還要我入獄三個月。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的凌晨,因為過了西方新年的時候太興奮,所以我喝了幾杯啤酒。然後,我想駕駛著我的私家車回到我的家中。友人見到我喝到暈了,便說一我不如不要駕駛車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我說我不要,友人說:「要!我和你都醉成這樣,不如我陪你到巴士站等車,陪你回家,至於你的私家車,我再聯絡拖車師拖回你家中,好不好?」我依然不聽友人的話,堅持要自己駕駛車輛,結果把別人的車輛撞得五花八亂。
我被警方拘捕過了後,我回想當時的情況,一一告訴給警員知道,同一時候,我在想為什麼我不聽友人的話呢?我的心裏感到內疚……
直到我被警方送到法庭的時候,我已經認罪了。法官說我有悔意,特許我減刑七個月,等我重拾運動員的身份和參加比賽。
在我入獄的生活中,我每天早上六時就要起床,然後去跑步,之後洗澡更衣巾,七時吃早餐,之後上課,十二時吃午餐,再去上課,晚上六時吃晚餐,七時要做放鬆運動,在洗澡更衣,八時就要睡覺。
我很久沒有過這些有規律的生活了,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間,就出獄了。我很快就重獲自由,不知道重獲自由的感覺甚麼樣的?會唔會有不愉快的遭遇呢?我相信不會有,時間不早了,我要早一些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