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三十年前的我:
現在我已經是四十三歲了,想想三十年前的我還是年輕的十三歲女生。小時後都會為自己定下人生目標到現在,我的人生目標都快完成了。當時的我想在二十五歲之前結婚,三十歲前生兩個小孩,三十五歲前能買一間小小精緻的家,四十歲前能到十個國家旅遊。我現在都跟兩個女兒跟丈夫住在一間很舒服的屋里。大不算大,有個小小的花園,過著好開心的生活。
對於結婚,但是沒有什麽概念的我,長大后人生觀不同了。我認為婚姻是神聖的,兩個人的婚姻代表著堅忠的愛情,而小孩就是結晶品。那當然,我小時候也對了,愛一個人需要很大的勇氣,必須具備能愛護,包容,尊重等條件。我現在就找到真正愛我的人了。
至於儲錢買樓,小時后信心滿滿的我真的對了!從小就十分節儉的我,一點也沒變。買東西都是需要才買的,不會像其他同事一樣,手提包出新款就去買,今季的衣服剛出了有去買。我就覺得沒必要。加上跟丈夫合資,很快我們就買了一間大概九百尺房子了。小時候我想是兩室兩廳的,可是現在有兩個小孩,不可以太小了,因此我的家現在是三室兩廳。環境非常舒服!而我們雙方的爸爸媽媽都被我們供養著,作為一個孝順的孩子,當然想父母能過著開開心心舒舒服服的生活。
到現在我已經去了六、七個國家了。我相信很快我就可以跟我現在的家人把最後一個目標完成了!因為在畢業後,我跟同學一起去了不同的地方,見識一下外面的文化、歷史、語言和地方。
最後,雖然父母年紀老邁,但是身體也很健康,所以我很安樂。現在我自己的人生過得快快樂樂,所以我跟我的家人一到假期都會一起去旅行。
三十年後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