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輕的撫摸著鏡子里的自己。
白發蒼蒼的老婦人,臉上的皺紋像是在提醒著我,歲月滄桑,我年華已老。離當年青澀的青春,已過去了數幾十載。或許是老了,對自己的身體狀況居然有或多或少的了解。不知是直覺還是甚麼,我總覺得自己好像快要走到生命的盡頭。眼睛已經看不太清楚了,遠處的朦朧和近處莫名的清晰,都在提醒著我,我的身體已經大不如前了。我可能不能再撐多久了。
“媽媽,尋人啟事已經出來了。”女兒拿著報紙走到我的面前,遞上眼鏡盒還有手中的報紙:“您慢慢看吧。”
不緊不慢的帶上眼鏡,雖然眼前的模糊依舊,但已經清晰了不少。
仔細的翻閱報紙,生怕錯過一個字。
看了五分鐘,終於在密密麻麻的尋人通知中,找到那張照片。
照片里,有一個十七八歲的青年,笑瞇瞇的看著鏡頭。他是一個長得很好看的男生。運動過后,看上去有些凌亂的髮型,卻絲毫沒有減少他的清秀。照片里的他穿著一身不知道是米白還是純白的襯衫,一張娃娃臉,精緻得不行,端正而又有點可愛,眼睛很清澈,笑起來很溫暖。
他是我的青梅竹馬,思賢。
年少時的我們懵懵懂懂的,對方的定位也只停留在朋友以上,戀人未滿的程度。被朋友們揶揄了很多年,我們的感情卻也沒有進一步的發展。
直到步入禮堂的一刻,我才發現,思賢在我心底,永遠都留有一席之地。我挽著別人的手,穿著為別人而穿的婚紗,戴著別人為我套的戒指,這一切的一切,都讓我的心底蕩起了漣漪。
而思賢,在我結婚之后不久,也移民到了外國,我們的聯系漸漸少了起來。
現實總是能讓兩人的距離慢慢變遠,心的距離也一樣。
當我有了孩子,每天都沉浸在照顧家人和工作之間,對這個曾經的好朋友的存在,也差不多忘了,只是有時候在晚上,偶爾想起他,給他發個訊息,因為時差的關系,他沒有辦法及時回答我。漸漸的,我也沒有再去找他。等我想起了,也已經聯系不到他了。年少時的好友,就這樣斷了聯系。
我曾經喜歡他嗎?不知道……
至少從結婚到現在,丈夫對我還是很好的,我們相敬相愛,生活過得和睦,到現在,兒孫滿堂,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平凡的幸福。
但是至少,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我想見他,我想跟他訴說,這幾十年來的一點一滴。不是對曾經喜歡過的人說,而是對一個已經藏在心底半輩子的好朋友說。
我有沒有喜歡過他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這個人,我還能不能再見。
所以我發起了這則尋人啟事。
我知道,機會極其渺茫,或許他在外國,再也沒有回來,或許,他已經忘了我,在世上另一個地方,和最心愛的人一起度過了余生。
也或許,他已經不在世上了。
想到這里,我捏著報紙的手握緊了些。
不在世上了嗎……
也不是沒有可能。
心里一股酸澀涌了出來。
可能,幾十年前在機場,已經是我們最后一次的見面。
對不起,思賢,當年的我,沒有勇敢。
對不起,如果能再來一次……我會選擇改變。
但是現在,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夠再見。
求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