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覺得自己很貪心,因為行街時見到地上有一百元來買雪糕。突然被警察抓走了,人們就判我入獄三年。每次都沒有好日子過,但是我很掛念爸爸媽媽。沒有表弟和我玩、沒有人和我做朋友、吃不到媽媽的美味的菜式,過著不幸福的生活,當我睡覺的時候,突然發了一個噩夢是被其他人打了一頓,我被人打到了很傷,突然醒起來,好像被人踢去了一個恐怖的世界,如果我不會拿一百元來買雪糕吃的話,就不會弄成這樣。四年後,人們就判我出獄了,我心想:「 以後我不會在街上見到錢的話,我不會買雪糕來吃。」我回到家,同爸爸媽媽說:「對不起。」我現在明白了在街上見到錢的話,不會買雪糕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