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就很喜歡看電影,尤其是《監獄風雲》等類型。「無自由呀,失自由呀,傷心痛心,我眼淚流呀。」我整天都很喜歡唱這首歌,所以被父母稱為「監躉仔」。為了進入電影行列,所以我整看都在看小說和電影,從而得到更多經驗,並努力模仿演員的表演方法,希望有一天能成為天王巨星。
中學的某一天,我終於有機會在一套電視劇中擔任路人的角色,為了演好角色,我事前做了兩天的準備,希望可以完美表現一個路人的虛無感。兩秒的走過,已令我在劇集中留下身影,我當時感到十分高興,覺得自己的演藝路已走前了一大步。所以我更加努力去訓練自己,希望可以成為主角。
直到三年後,我的知名度慢慢提升了,大導演陳天希望在自己的新電影中加入一個年輕演員,所以便邀請了我和同期的仁心一起試鏡。我為了得到這個角色,所以在試鏡前把仁心騙到更衣室中,並用力棒打他的頭部令其暈倒,然後關上了門去試鏡。當我回到更衣室時,便發覺門外站滿了警察,原來仁心竟然被打死了,可是我深信兇手不是我,無奈閉路電視只影到我有進出房間,所以便斷定我是殺人兇手。
「無自由呀,失自由呀,傷心痛心,我眼淚流呀。」我便需要進入監獄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