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當嘉美送飯來這裏的時候,有一個兇神惡煞的男人進來了。我聽到嘉美叫他做叔叔,這個男人打量著我,說:「她就是那個『有錢女』,樣子還真不錯!啊!嘉美,你說我們要七百萬還是八百萬好呢?不過她這種有錢女,吃一頓飯就已經五十萬了,要八百萬都不過分吧。」這時嘉美愕然地說:「叔叔,你不是說爸爸只需一百萬去做手術而已,你為甚麼要八百萬這麼多?」接著,那個男人說「嘉美,你不要這麼天真,我和我班兄弟冒著生命危險來綁架這個女孩,要六七百萬的慰勞費也不過分,再說,這個女孩已知我們的身份,有需要的時候,就殺了她!」
我聽到後,不禁害怕起來,身子也在抖震。這時,這個男人就出了去,只剩我和嘉美在此,嘉美走過來,用刀子把繩子割斷,然後跟我說:「你沿著出面的大路走,走到轉角處就轉左,那裏較多人,比較易逃走,你快走吧,我叔叔很快就回來了。」我不敢多說話,馬上走出去,照著嘉美的指示走。我大概跑了二十分鐘才到了一條大街,於是我就截了一部的士回家。
回到家門前,就見到我家的管理員王伯伯,我揮手把他叫過來,替我給車費。他一見到我,就開心得哭起來,「小姐,你終於回來了,老爺和太太很擔心你啊。」我馬上跑入家,就看見爸媽憔悴的様子,我衝過去抱著他們,我終於回來了。
經過警方的調查後,終於抓到嘉美的叔叔和他的同黨,嘉美雖然被警方抓了,但因為我們的求情,再加上是她放我走,所以她就轉做污點證人。最後,我決定用一百萬來醫治嘉美的爸爸,就當是我送給嘉美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