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廣告有說"不可一,不可再,向毒品SAY NO",我當然知道他們是用心良苦,設計這些廣告,目的就是想吸食毒品的人戒毒。這些道理簡單而明,但試問那些吸毒的人會留意這些無謂的廣告嗎?只要對他們暫時沒有影響的,那又何必想來想去,還不當作是過眼雲煙、透明就罷了。
為什麼我要這樣說?因為身旁就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在眼前。我既是一位毒品調查科的隊長,又是"毒友"的女兒。我知道身為一位知法人員,應該要炳公辦理,可是他是我的爸爸。聽說他是因為年少無知、存有好奇心,所以就接觸所謂可以減壓的毒品,還有朋輩的影響,令他誤入歧途。迷迷濛濛已經服食那麼久,現在才開始戒毒,算不算太遲呢?毒品向來都說是能夠減壓,能夠在小時間放鬆自己所有精神上的問題。我還記得以前的我,是一個被人貽笑大方的小童,全因為我有一個吸食毒品的爸爸。就是因為他,令我變成這樣,非常非常討厭吸食毒品的所有人。我想最深刻的,應該是有一次,我從學校回家的時候,爸爸正在床上,用針筒打"嗎啡"到自己身體的血管。只見他臉色蒼白,呼吸困難,一步一步在喘氣。我很害怕,雖然他所做的行為是不對。但是,我怕失去他,失去了我唯一的至親。我曾經勸導他去戒毒,因為我不想失去他。況且,他年紀逐漸大,到現在都大約吸食了幾十年,他都不是不知道,他身體已經存在著多少的危機,準備爆發。精神病、血壓高、昏迷,都逐漸在他的身體擦身而過,為何他還要持續下去?他亦因為這個原因沒有工作,由朝早到晚上都呆在家中,漸漸所有餘下的錢都被他拿來用作吸毒。沒有金錢,去問人借錢。沒有金錢,去打劫婦人。沒有金錢,甚至可以賣女兒給別人。我真是不明白,我在他心目中有何等的地位?我是否應該親手捉拿自己的爸爸,令他早日戒毒?我實在不想這樣做,他不僅都是我的爸爸。他怎樣錯,都是我的爸爸。但是,是不是為了港大市民的著想,令他不再牽連身旁的人,就要犧牲他,做陪葬品…
他畢生所有的前途,是不是要親手在我的手中?我該怎樣做?我已經被迫在眉睫,進入瘋癲的狀態,請救救我,我該怎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