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我要一直忍,而不報復嗎?
我的好朋友,她經常捉弄其他同學,我也包括在其中。我們是好朋友,是因為我是以「小不忍則亂大謀」的名句來克制我自己,才能忍受到今天。她的行為真的很過分,她經常嘲笑別人的樣子、經常貼奇怪而搞笑的紙條在同學背上等。相反,如果是你捉弄她,她就會令原本傲然屹立的你變成四腳朝天的,身上還會多了很多傷痕。老師也有發現她的行為極為不當,但只是說了她兩句就罷了。她?當然是不知悔改!
還想起那日,我照平常一樣,回校上課。當然也照平常一樣,被我的好朋友捉弄,我都習慣忍讓她。可我是一位追求君子美德的人,所以尊嚴對我來說很重要。常說「君子動口不動手」,可是當天我的好朋友在我背上貼上貼紙、又在很多同學面前弄亂我的頭髮,還有把我的眼鏡拿走,令我被很多同學們嘲笑……
「你弄到我一點尊嚴也沒有了!」我憤怒地說出。
「難道你有尊嚴嗎?」她很得意地反駁。然後全班同學都笑了。
我最後忍不住想要動手了,我用我的拳頭打她的臉,她也跟我打起來了,我們左一拳,右一拳,左腳踢,右腳踢,可那一星期我還未剪手指甲,所以很鋒利,我的手像貓爪一下子往她臉上爪……她的臉就流血了。很巧合的,老師也經過了,責任由我背了,被記了大過。
原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沒想到她媽媽告我打她還惡意攻擊她,人証物証俱在,加上我已經有17歲,入獄是一定要的……我的好朋友當然也被我媽媽告了,告她欺凌,也是人証物証俱在,她也逃不了……
就這樣,我就往進監獄了。然而,我們再也不是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