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寧靜的晚上,我在我的房間睡覺時,我的父母卻不知在哪個地方,在我想去洗手間的時候才發現他們已經不在家裡了。我到處尋找,整個屋子都沒有一個影子。然後,我換好衣服立刻下去街道上找來找去也找不到,我的心情十分焦急,父母到底去哪兒了?
我在一個叫「蘭芳街」的轉彎路口發現了......那時我十分激動才會那麼做,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那時我發現爸爸和媽媽都被三個蒙上黑頭巾的男人把繩子綁著我父母的手腳,還把他們的眼睛蒙上了一個黑色的布。我看到這種情況當然會去救我的爸媽了,那時候我沒有報警是因為我怕我報完警的那一刻,那些叔叔已經把我的父母給殺了!所以我鼓起勇氣把旁邊的木頭向壞人扔過去,那時壞人的頭立刻流血不止,緊接著父母一臉蒼白地跟我說:「其實....我們欠了一屁股債所以才....會被..被人綁架的....」
後來有一個路人經過看見我拿著一塊木頭,所以就確定是我殺了就馬上報警,警察聽也不聽我解釋就把我扔進警察局坐牢,本來要坐12年的牢,但警官看見我還小,不懂事,所以減少了一半,只需關6年。
在我入獄的那一刻,我父母已經在我的心裡已經沒有一點意義了。我之所以會這樣想是因為這次是因為我要去救他們才會這麼做,可我在法庭辯論時,他們不來出席就算了,更過分的是那個時候我被路人看到我殺了人時,他們卻和路人說:「快點報警,她無緣無故地發瘋殺人了。」在那一刻他們已經知道我是去救他們的,他們卻不知道感謝,卻這個樣子對待我
…….在監獄的這段時間,我已經下定決心自己獨立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