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自己一時的衝動,為了正義而魯莽的行為;我恨那些自私的人;我更恨的是這個弱肉強食的社會。法律無法保護民眾,人總是自私,法裡內法裡外總是有不平等的事件發生,那些踩過法律的灰色地帶做事的人,損害其他人的利益卻無法用法律來懲罰他們,我們所做的事是正確的嗎?
每逢妻子探望我的時候臉上總是帶著一份額外的愁感、我作為家裡的經濟支柱更是覺得很抱歉。刑期結束後,我應該以什麼樣的臉孔去面對父母,面對妻子呢?
我認為我沒有錯,教訓一群害群之馬有錯嗎?見義勇為卻被定為傷人這真的有公道可言嗎?我實在無法苟同這社會的面貌、人性的醜惡。
好不容易守夠三年了,出去就能獲得新的人生?笑自己一個入獄的犯人能夠利用溝通和社會人說我是為了正義所以入獄嗎?想到這裡我笑了,笑自己的無力,笑自己的衝動,毀了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