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一個人們失去了燈光的國家,不論是在人民的心目中還是指在街道上的燈光。縱使,在其他人不瞭解實際情況的人來說,會覺得柬埔寨跟別的國家一樣,沒有什麼不同之處,只不過是一個有人居住平凡的地方而已,甚至還會有旅客去那裡旅遊,就像柬埔寨的吳哥窟般。
其實,柬埔寨是一個在人民的心目中及街道上都失去燈光的地方,那裡充斥著黑暗和危險,那裡的法治和法律都只是表面上對外開放的形式,沒有實質的效用,同時更沒有執行法律的效能。沒錯,只不過是單單一個虛設的存在,更不用說是對國家的人民有沒有帯來效益和管治了。
曾經,我看過一個作者的作品,是關於柬埔寨的。我在書中得知了一個在香港都不曾會知道及刊登的事。它說作者在柬埔寨旅行的時候,目擊了一個車禍的發生,而發生的原因是因為有一位總統的親屬在狹窄的街道上試開新買的跑車時,不慎撞到一個路人;而當時的涉事的車主及周遭的人都十分慌張。後來,有一群的警員到來,當人們以為他們是前來救被撞傷的人的時候,他們卻做出相反的事——他們先將車牌拿走,拖車,再護送車主離開,遺留下一名重傷的男人。
柬埔寨執政的總統及官員都是沒有接受過正規教育,沒有執政觀念的一群的自私自利的人。因此,像這樣的事情在那裡算是很常發生的,而人民亦因次數的增加,對冷血無能的政府就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從而磨滅了人們心中理應存在﹑盼望希望的燈光。即使,街上的燈再耀眼,由他們的角度來看更是黯然失色,黑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