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察局的獄中,我十分害怕。幸好我的家長很快便到達了!
他們問我發生什麼事,我如實地告訴他們,並告訴他們不知道為什麼超級市場的職員會以為我偷東西,我亦告訴警察們一切事情的發生經過希望他們相信我。可是根本就沒有證據證明我沒有偷東西,唯一的只有百貨公司的閉路電視。
不知道是我命大還是怎麼樣,警察們看完超級市場的閉路電視後竟然釋放了我,我開心得大叫了起來。
我釋放的原因是因為我並沒有偷東西,原來是妹妹因為想要更多的糖果可是我不容許於是她便偷偷地把一包包的糖果放進我的背包裏。
與家人離開警察局後,父母便對妹妹說:「妹妹你不可以偷東西的,偷東西是不對的,可能會被判入獄,你看今次人家以為姐姐偷東西了!」
妹妹只好慚愧地說:「對不起,爸爸,媽媽,姐姐。我以後都不會再偷東西了。日後假若我想要糖果我也會跟你們一起商量!」
事後我原諒了妹妹,我亦明白自由原來是這樣開心的,我永遠也會緊記這一天,我重獲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