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的我生活在一個充滿幸福的小康家庭 沒有什麼玩具 什麼名牌 我是沒有的 喺小時候我覺得錢唔係太重要 因為我想要嘅嘢 父母都會買畀我 我唔需要用我 嘅零用錢 我每個月零用錢有二千蚊 我由一年班嗰陣 媽媽就開始畀零用錢我 一年有二萬四千蚊 現在我25歲了 媽媽又18歲就開始沒有給我零用錢 我現在哪在哪三十萬 奢侈地生活 當我購物時 從來沒有看過價錢擺 而金錢唔會越嚟越多 只會越嚟越少 到我27歲 啲錢已經用曬 我 而家因為破產 所以做咗一個乞衣 我曾經諗過返工 但係 我呢啲三分鐘熱度嘅人 一俾老細鬧一句 就會即刻炒老細魷魚 自此之後 我過住混混噩噩嘅生活 喺天橋底度 我喺度問人攞錢 我知道呢個世界沒有免費晚餐 但是我也不想工作 所以我只好偷人的東西 我 一天在路上看見一個拿著一個大袋子的老婆婆 我看他帶著今年 穿著名牌波鞋 我心想這老婆婆肯定有很多錢 之後我冇諗過 就即刻衝過去搶走嗰個大袋 但係 之後我望返 原來入面嗰啲唔係錢 而我又畀 警察捉住咗我 過咗三個月我就畀法庭 裁決我 到盜竊罪名成立自此之後 我喺監獄 生活咗幾年 我諗返其實我嘅人生糟蹋咗我自己隻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