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初我沒有相信他,現在的我,會再做什麼呢!一時的貪念令到我後悔莫及。三百萬!真的有哪麼重要嗎?三百萬可以換取得到我的未來。何況那個威脅我的那個人,並沒有給我三百萬。我的未來就此毀在哪個人的手上。
我決定了我要去報復,找到了真兇之後,便告訴給警察知道。不過我也是要坐牢,最至少不用終身監禁。這一個仇我一定會報的。所以我每一天都日思夜想,想想一個完美的逃獄方法。
我在監獄裏也認識了一個人,他正好也是想逃獄。他知道之前有人也是用這個方法成功逃獄的。
我們便在這天的晚上, 在這陰森的牢房偷偷地走出去。 獄長們在吃晚飯時,也有一點兒的漏洞,其他的獄長並沒有那麼快當值的。所以在這時,我們便偷偷走出牢房外。經過重重危機,終於可以逃獄了。我的監獄朋友——永強與我一起逃出來之後, 我們都各散東西。
我透過「那個人」之前撥給我的電話號碼找到了他, 然後我上網尋找他的下落。
當我逃走了之後,警方便四處通緝我。我去到了一間報館,登了報紙,讓其他人知道我並不是真兇。
最後, 我完成了心願,所以自願回到警署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