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庭!」法官大喊。上星期歷史博物館裏遺失的一塊璧玉,竟在我的書包裏找到,我以盜竊罪被起訴,判監五年。我被緊緊地捉住,戴上手銬,帶著沉重的腳步走出法院。我感到十分無助, 我絕對沒有偷那塊璧玉,但現在的我只能乖乖地坐上那輛囚車,入獄去。這是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的早上。
七天前,就是博物館遺失了璧玉的當天,我因為要做專題研習,所以就到那裏搜集資料,我每一件文物都很用心地看,記錄資料。其中的一塊璧玉,就是遺失的那一塊,被我深深地吸引著,它有一個手掌那麼大,潔白的表面上有許多小班點,非常礙眼,相比起其他雪白而富有光澤,可稱得上是完美無瑕的璧玉,簡直就是天淵之別,但我卻認為它是獨特的,我越看越入神,直到閉館才知道要離開。
六月二十二日的早上,我坐在囚車裏,正準備入獄。一到監獄,我被沒收所有財物,換上了全身的黑白間條,成為正式的囚犯。走在昏暗的走廊,我被眾人的目光包圍,大家都對我指指點點。
「聽說他偷了歷史博物館裏的一塊璧玉,這個人很厲害吧!」
「全部頭板都是他啊!」
他們在竊竊私語,都在說我,我真的受不了。 我坐在冰凍的地板上思考著,是誰這麼討厭我,誣告我,陷我於不義?他把罪名安了給我,冤枉我,使我要在這監獄裏不好過,浪費我的青春。做了這損人不利己的事,達成了他的目標,他真的會很滿足嗎?
我心中有很多疑問,但我相信「人在做,天在看」,事情定會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