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歡迎大家再次收看2047香港大事回顧。我們繼續討論《逃犯條例》這件事。
林鄭月娥於2019年7月9日稱逃犯條例的修訂已經「壽終正寢」,但有西方媒體稱「即使撤回也可將條例草案在三個月後再提交立法會」,但民主派和反修例人士皆批評林鄭為面子而拒絕按《議事規則》撤回修例,條例草案實際上仍處於押後狀態,又指出香港法例及立法會議事規則均沒有「壽終正寢」四字,批評林鄭的說法只是玩弄文字遊戲,並且不尊重立法機制。
歐洲在香港警方鎮壓反逃犯條例示威後重新審視對香港輸出武器的管控,英國在6月25日宣布暫停向香港出口防暴裝備,直至港府徹底釋除違反人權及基本自由的疑慮;歐洲議會在7月18日通過決議案,除了敦促港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以及直選行政長官與立法會以改革選舉制度,亦促請歐盟成員國禁止向香港出口「人群管制裝備」及「非致命武器」,是香港首次被歐洲議會通過列入武器禁運地區。
到今時今日,現在的香港終於把《反逃犯條例》解決了,正式撤回修例。改為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擴展香港刑事法庭的管轄範圍,至香港永久居民在境外殺人,容許在香港調查及審訊外地殺人案的疑犯,港人在境外涉嫌干犯謀殺罪或誤殺罪,亦可在香港審判。
現在已經沒有《反逃犯條例》這個惡法。如果《反逃犯條例》仍然在此,我們的香港不但可能會將遊行示威成為「熱朝」,更會令香港變得敗壞,變成了我們不認識的香港。
今日的節目時間差不多完結,我們下星期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