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被判監禁兩年,但是作為一個殺人犯,法官已經算是手下留情的了。然而,法官,陪審團能夠原諒我,我卻無法原諒自己不可彌補的過錯。「為什麼?為什麼我要跟她吵架,為什麼我要發脾氣,為什麼我要到廚房裏拿刀,為什麼我沒勇氣原諒她,為什麼我有那一刻發了狂,把刀子插了下去?」一連串的為什麼在我腦海裏浮現。我似乎還能在我的手上,看到米卡莎的血跡;我也許還在手中,緊緊地握著那一把刀,永遠都放不下來。
兩年匆匆過去。我吃著,睡著,想念著,後悔著過每一天,終於到達了出獄的一日。老實說,我不想出獄;我害怕自己,害怕我有一天又會傷害我愛的人,寧願一生留在監獄中,為我用雙手奪取的那一個性命一直勞苦著。然而,我的時期已滿,也沒辦法再留下;只好跟著警察指示,走到監獄門口。
我走出獄門,看著太陽,看著兩年久違的世界;我已重獲自由。然而,我手上的血跡還沒洗得下來;我的心,還留在牢中,永遠永遠也留在監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