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街上的人招攬會員,我湊熱鬧去看了看。
我遇在人群到了一個自稱為某公司老闆的女生。自稱老闆的女生說自己的公司需要人才。很需要我。我竟非常信任她,聽說要自己就去了。在車上,女老闆把我的身份證拿走了,我以為是要辦什麼工作證。就這樣女老闆把我騙到了自己的公司。到了公司,我聽其他員工之間的對話,才知道他們是弄非法勞工的。老闆說:「只要進來了就別想出去。」於是便把我關了幾天。幾天後,我想到了先假裝配合他們取得他們的信任。然後想個辦法逃出去。結果,我發現這裡的窗戶都是出不去的。於是我開始向樓下扔求救紙條,直到我被關的第十天,終於有一個人撿到我的紙條,把紙條給了警方。警方拘捕了集團主腦,亦瓦解了整個犯罪集團。還有終於,我被救出來了。
我頓時知道自由的可貴,今後亦不會誤信陌生人。想不到我除了衝動,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改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