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四周的鄰居都睡下了,但我卻一點兒睡意也沒有。晚上的街道靜得嚇人,似乎連一根羽毛掉到地上的聲音都會打破人們那香甜的美夢。我半臥在床上看著窗外,靜靜地發著愣,外邊的路燈時亮時暗的,伴隨着我時高時低的心情,默默地傾聽着我訴說着心底下的心事--「又快要交房租了,這個月家裡的收入只有八千元,減去房租只剩下四千元了,再除去電費、水費、煤氣費、交通費、稅費......天哪!看來真的要節衣縮食了。但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啊!」我想到這眉頭不禁一皺,心頭像被壓了一塊巨石,令我喘不過氣來。碌架床的下層傳來爸沉重的鼻鼾聲,我細細地聽着,那平穩而熟悉的節奏,給我帶來了幾分安心,在鼻鼾聲的陪伴下,我慢慢地閉上了眼睛。
早上,我迷迷糊糊地爬下了床,正盤算着如何在不碰到雜物的情況下「安全」抵達浴室時,忽然想起今天是星期天--我唯一可以放鬆一下的一天,本來惺忪的睡眼馬上來了精神。「你醒了?來來來,昨天這檸檬雞翼還新鮮得很,我剛剛才翻熱了,吃點吧。你昨晚都沒吃東西,一定餓壞了,你要知道餓太久會餓壞身子,到時候......」爸一見我起床了,便又沒完沒了的嘮叨不休。「行了行了,我吃就是了。」我一邊說,一邊心不在焉地叉起一隻雞翼往嘴里送去。
「今天做什麽好呢?」我緩緩走向碌架床,在床底下摸索出一個吉他,便一屁股坐在床上自彈自唱了起來,這彈吉他的本事可是我自學成才的,厲害吧。在二百六十呎這麼「大」的空間裏,除了看電視以外,恐怕這就是唯一的娛樂方式了。一曲終了,我自認為是表演得不錯,嘴角向上扯了扯,正想再奏一曲的時候,卻被爸叫住了,「我看你還是別彈了,一來大清早就吵著鄰居,二來我也看不成電視。」什麼嘛!這裡可是香港,我有人權!當然,雖然心裡這樣想,我還是停下了動作,「那你說我該怎麼辦?」「有本事你上街上去彈唄!」爸沒好氣地打趣說道。哼,去就去,我抱起吉他就往門外走,還不忘順手拿一張椅子,免得自己辛苦。
小心翼翼地摸索著下了樓,心裏暗喜:幸好沒碰到鄰居大叔,不然不被「審問一通」才怪呢。剛到大街上坐下來,我就後悔了,這當著這麼多人的面,怎麼彈啊!想收拾回去,但仔細想想,回去了怎麼和爸交代呢?算了,只好硬著頭皮上了。果然,沒彈唱一會兒,就有一群人圍上來湊熱鬧,弄得我留也不是,走也不是。好不容易彈唱完一首,那群人裏竟然有人要向我點曲,我囧了,還好他點的曲子我都會彈。不知不覺中,我很快地便投入到歌曲裏了。等我回過神來時,只見人群已散,我面前的地上放著一張十元紙幣,我一臉奇怪地看著紙幣愣了至少有十秒鐘,才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他們把我當成賣藝的了,我臉上冒出幾條黑線,滴汗啊。但往好的方面想,這不也是一個掙錢方法嗎?不錯不錯。
後來幾個星期下班後我都上街去表演,每天都能賺上個十多元,心裡也挺高興的,除了能一解我的「吉他癮」以外,還能賺些外快以補家計。
本來日子也就這樣平平淡淡地過了,想不到還有人把我表演的短片上載到網絡上,結果我在網絡上大熱,被網民封上了個「流浪的吉他公主」的美稱,我心裡的那個無奈呀。再後來竟然還有個「鷹黃唱片公司」親自來找我,說要和我簽約,要我做他們的合約歌星。要不是那張數百萬支票來到了我的手上,我還真以為我在做夢呢。
那晚,我們一家三口圍坐在一起,心裡懷著的不僅有興奮,還有不捨和留戀,畢竟在這裡住了有二十多年了,離開的感覺怪怪的,但想到從明天開始會是人生新的一頁,再也不用留在這個蝸居裏了,大家都會心地笑了。
那晚,街道還是靜得嚇人,路旁的街燈依然時亮時暗,只是屋子裡的那些心事,估計已隨着眾人的鼻鼾聲消失在茫茫的夜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