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後,我站在座位前,一邊收拾物品放進書包,一邊想班主任到底犯了甚麼罪。接著,我越想越好奇。回到家中後,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上網找最近學校附近有沒有發生一些事情或者罪案。
經過一番搜索後,終於找到了關於班主任的報章。原来英文老師説班主任犯了罪是因為班主任和他的老婆吵架後,去了一個酒吧借酒消愁,但是把自己喝醉了,不但發酒瘋,還差不多把酒吧中的東西全部都弄碎了。可是當班主任酒醒後,才發現自己打碎的東西根本就沒有能力賠償。因為那些東西加起來差不多要六十萬港元。亦因為如此,所以那間酒吧便報了警,把班主任押回警署。當我看完這篇報章後,不禁大笑了起來。因為想想班主任平時在學校要對着我們這些頑皮的學生已經很悽慘了,但是回到家中仍然和自己的妻子吵架,最後亦想在酒吧中借酒消愁,並沒想到自己喝醉後,竟然在酒吧中破壞以及毀壞人家的物品及設備,導致欠了酒吧大約六十萬港元左右。班主任這次可以算是面子盡毁,人財兩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