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自己、面對公眾

  • 作者筆名:李澤琛
  • 發表日期:2018-08-31
  • 寫作年級:F4
  • 字數:554
  • 文章類別:其他

「允行,你有沒有看金店小偷那段影片?」女友問,「那間金店不就是我們早兩天到過的那一間嗎?幸好我們當時不在場。」「喔,對啊……」我抖震地說。女友破口大罵:「這些人是香港敗類、社會人渣,警察要趕緊破案,將他繩之於法。」我眼前突然一片空白,直到身體「澎」的一聲打在地上,我才再度有知覺。「你有沒有事啊?」女友問,我連忙搖頭,腦裏陷入一片沉思。

我攜著金戒走出家門,在街上遊蕩,每次遇到軍裝警員,我都不自覺地垂下頭來,心跳加速;既害怕被他們拘捕,又覺得自己罪有應得。走著走著,我來到了灣仔警察總部。我站在總部對面的行人路上,看著「儆惡懲奸」的大字標語,我覺得有點自己這回是逃不掉了。我走進橫巷裏,把金戒從外套的內袋拿出來;左手拿著,作最後一次的觀摩,然後準備作一次真實的自白,到警局自首。

忽然間,一個黑影從我左邊閃過,我手上的金戒「刮」的一聲被黑影奪去了。那人奔出橫巷,轉入大路;我本能反應的追著他,一轉出巷口,就與兩個軍警撞在一起,其中一個問:「那個男人是否搶了你的東西?」當我正想回答「是」的時候,我想起了女友說人渣敗類的話,又想象出父母失望的模樣,我把心一橫,說:「不,他是金店小偷,剛剛向我兜售偷回來的金戒。」兩名警員見狀,立即瞧著那男子拚命地追。

隔天,我買了一份報紙,一打開頭版,標題就是「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金店小偷終於落網」,我看著報紙,百感交集,既有一點興奮,又有一點慚愧;人總是自私的,我知道自己不可能再去自首,但經過這次後,我會好好做人,努力工作,靠自己賺錢為女友買一枚對得住自己良心的金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