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銀行工作多年,平時喜歡在富商客戶中得到內幕消息,然後投資在股票賺些外快。一次的貪念把我大好人生給毀了……
某天聽見劉富商和朋友通話說某某股票下星期一定爆升,能買多少就買多少,一定大賺。我這小小的經理也想當小富,信以為真,把所有錢和朋友借的錢都購買了某某股票。這股票剛開始真的升,但下午卻突然爆跌……
我把錢輸清光了,欠朋友錢,還要還房屋和車的貸款。
我竟然動了壞念頭,冒簽一位獨居老婆婆的簽名,把她戶口內的三千萬轉了一半到我的戶口。我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可以瞞天過海,四個月後,我被警察逮捕了。
因為貪,我被判入獄四年。
我入獄了,也醒覺了,但代價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