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很久,我仍然不明白,為什麼天要這樣對待我?我自認是一個乖巧的年青人,上學不但零缺席,零缺點,還成為優等生,而且校長老師都看好我,只是偶爾無理取鬧和沒有真正的朋友而已。
由於腳傷,所以暫時不用回校上學。雖然留在家中,但仍然擺脫不了陰影,活在自己的黑暗之中。看見我這麼頽廢的樣子,媽媽心頭不由酸起來,勸喻我道:「光啊,別這樣了,好嗎?你這樣子,阿媽好心痛的!我下星期天要陪四姨婆去教會,你去不去?」「嗯,隨便吧!」我無力地回答。
到了星期天,四姨婆和媽媽帶我去了教會,不知是特意還是巧合,今次聚會的主題就是「擺脫黑暗 盼望重燃」。那兒也有和我一樣的殘障人士,不同的是,他們的臉上掛著陽光般的笑容,而我掛著的笑容肯定比哭更難看。
今次聚會的內容可以說是我的轉捩點。經過今次的聚會,我看透了,只是失去了雙腳而已,又不是做了植物人,又不是死了,幹嘛會這麼頽廢讓身邊愛著自己的親人擔心,真差勁!
我決定了,要衝破障礙!沒錯,我還要重新評估自己的價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