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的確是入獄了,但當我懊惱的時候,警察們跟我說有新的證據,這是我一絲的希望,、是可輓救我的前途的希望、我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這個新證據的身上。
警察們說他們在麵包上找到了指紋,當我聽到這句時便看到我的前路一片光明,但他接著說:「而這個指紋經過識別後,我們十分確定是你的,現在人贓並獲,我們現在正式以偷竊罪名起訴你,你無從抵賴吧!」
本來抱著一絲希望的我從天堂掉到萬丈深淵,並完成不知道可以怎樣,現在的我這如失去靈魂般似的。
過了一會兒,我突然有一個念頭,我相信上天是公平的,我沒有偷東西就一定不會被判有罪。
最後那名小偷終於良心發現,並走到警察局自首,經過警方再次調查後,最終得知我是無辜的,並把我釋放,而我終於重獲自由了,而那名小偷也答應我不再做壞事,並且會重新出發,而我的「入獄」也變得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