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夜,我一個人坐在陽台前,想到自己昨天在餐廳裏自私無禮的行為,心裏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後悔不已。這件事讓我明白:即使自己是多特別的重要人物,都不能恃著自己的勢力或地位而享用不合法的特權。如果這樣的話,與政府官員濫用私權,利用自己的身份去做一些不合乎道德的事又有甚麼分別呢?這是一件多麼羞恥的事情呀!以往的我總是恃勢欺人,提出無理的要求,漠視他人的感受,這還是大眾眼中所認識的自己嗎?我決定明天要親自向公眾交代昨天發生的事情,一定要,一定要,一定要!!
翌日,我開了一個記者招待會。我向大眾公開交代自己的行為,並向大眾道歉,大膽面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雖然我知道這次事情的公開必定會對自己的聲譽受損,但我也要學習勇敢站出來。走出來面對自己,面對公眾最重要的就是懂得反省自身,大膽面對。我上了寶貴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