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望的約翰不知所措,決定以身上的一件最值錢的物件,一件家傳之寶拿來作交換,四周找一處地方以求留宿,免得流浪街頭。到天黑到盡頭,伸手不見五指,才找到一處地方讓他留宿。約翰坐在床上看著天空,回想起自己以前所到過的一百個國家中,所見過的人和事,有甚麼可以讓他參考,令自己得以生存下去。
於是約翰開始四處打工,一天二份,希望能夠快些賺錢,找到自己的住所,贖回家傅之寶。漸漸為了錢這份思想進駐了他腦袋的所布空間,他把以前探險的往事開始淡忘,然後為了錢再把贖回家傅之寶的事拋到垃圾桶裏。很快地,他變得在國內著名了,不是因為他當上了紅人或是明星,而是他由一是異地人來到貪婪國,短短一年,就成為了國內賺錢最多的人。約翰看見自己眼前的名聲和得到的財富,更加把初到時想回到自己家中的那份信念放下,變成一個眼中只有名和利的人。
三年過去了,他成為了一個比該國國民更加貪婪的人,有了自己的公司﹑土地﹑物業,應有盡有,更擁有享不盡的榮華富貴,根本沒有人會想離開的環境。慢慢地他為了錢而瘋狂沉迷,為了錢而瘋狂,為了錢而走火入魔。三件一次的開放期時,約翰的家人曾到了貪婪國找他,卻一一的被出賣﹑利用作為賺錢的工具,他把曾經的那份親情都花光了。
盡管他最後得到以生存,得到了富貴,卻負出了自己不知卻又比金錢更珍貴的代價——自己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