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著這群「朋友」,我很快就被染黑了。
那天我又去到酒吧做飲酒吸煙這些平常事,不同的,是有一個朋友拿出了一包白粉並問我要不要些。我那時被七彩繽紛的燈光照耀著,耳朵被調節至最大聲的音樂轟炸著,鼻子被酒煙味薰陶著,加上喝了酒迷迷糊糊和不想掃興,便點了點頭。
吸了兩口後身體便輕飄飄的,快活無比,正當我打算再要多些,警察便走進來巡視了,他們剛走進來便引起了場騷動,我和朋友們也趕緊收拾桌面上的違禁品,但最後也趕不及,我被拘捕了。
在錄口供期間警察問我白粉是誰帶來的,我不願出賣朋友,所以並沒有說出他的名字,只是說不是我。我以為大家也會這樣說,那知我錯了,從一個警察口中得知,所有的朋友也指向我。過了一天,警察竟然在我家中找到一包白粉,而我可以發誓我並沒有把任何白粉收在家裡。
沉思了一會兒,我已經不再震驚了,只剩下憤怒,因為我肯定是其中一個朋友做的,可是我並沒有證據證明是他為了自己不被捕才會如此。很快,我已經被判入獄。
初時,我仍然十分憤怒,晚上那冷冰冰的監倉裡,早上那熱辣辣的操場上,我無時無刻也在想出獄後如何報仇。隨著時間過去,我漸漸冷靜下來,報仇的想法也隨之減少,我開始後悔當初為何會認識這群「朋友」,後悔當初為何會吸下第一口白粉,後悔自己為什麼那麼蠢。現在已經後悔不及了,只得立志出獄後做個良好市民,不再犯錯,然後慢慢地等候這監倉生活的完結。